关于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按照《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陕组通字〔2021〕140号)《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关于2021年度高校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陕教工函〔2022〕7号)精神,现就我校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深入领会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来进行,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时间安排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于2022年3月15日前完成。

三、人员范围

每一名党员都要按照党员组织关系隶属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四、方法措施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可一并进行,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相关制度规定和任务要求,重点做好以下5个方面的工作。

认真组织学习。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以适当形式组织集中学习和党员自学。在此基础上,党支部要集中组织党员进行一次专题学习研讨,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打牢思想基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坚持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融会贯通学,深刻把握和领会党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历史意义、历史经验,深化对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的理解和掌握,深刻领悟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这个鲜明特征和政治优势,深刻认识党同人民休戚与共、生死相依的血肉联系,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和执着,增强锚定既定奋斗目标、意气风发走向未来的勇气和力量。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为他们“送学”“补课”,并安排专人进行辅导,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二)认真查摆问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中“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目标要求,聚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进一步找准问题。党支部和党员要主动征询,广泛听取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服务对象以及身边党员师生等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普遍开展谈心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相互交换意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党支部委员会主要对照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对照完成党史学习教育、专项整治、巡视巡察以及上年度组织生活会等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对照师生群众的新期待,全面查找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党员主要对照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对照新时代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主要看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四个自信”强不强,看对党忠诚是否坚定、“两个维护”强不强,看责任担当是否坚定、斗争精神强不强,看自我革命是否坚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强不强,全面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查摆的问题分别形成问题清单。

(三)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遵循“团结一批评一团结”方针,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的方式,在党支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采取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方式进行,同时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结合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进行。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年度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等方面情况,接受党员评议。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附件1)。

(四)认真用好民主测评结果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要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要运用好评定结果,将党员民主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推荐遴选等方面重要参考。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进行通报表扬和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予以肯定鼓励,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附件2);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附件3)。

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校内现有流动党员一般应参加所在单位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情况和评定意见及时反馈其原单位党组织。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对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和留党察看处分党员民主评议等次,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认真整改落实。党支部委员会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清单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要报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备案。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和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党员群众不满意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及时批评纠正。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履行政治责任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好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校领导根据分工,指导所联系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对新任党支部书记开展教育培训,书记或副书记要列席本单位所有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掌握党支部和党员民主评议情况并进行点评,督促党支部扎实抓好整改,及时发现问题、校准偏差、改进提高。党支部书记要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明确工作要求,严格工作程序,扎实开展工作。

注意方式方法,确保取得实效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下面对面开展。对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或者党员流动外出、身体原因等不能集中组织参加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作出灵活安排,在确保信息安全、意见表达充分、民主权利得到保障前提下,可以探索运用网络视频、电话、信函等方式进行。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要通过电话、上门走访等方式组织参加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流动党员一般在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参加民主评议。对没有转移组织关系的外出流动党员,其所在党组织要督促其参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确实不能参加的,应通过电话、信函、邮件等方式了解党员个人自评和对其他党员评议情况。对已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民主评议的流动党员,凭流入地党组织提供的证明可不参加其党关系所在地党组织的民主评议。

)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基层党组织不得简单转发文件落实工作,不得照搬照套制定工作方案,不得简单片面地追求参会率、测评票数等,不要求党支部搞征求意见表、总结报告等材料,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不搞“痕迹管理”。校党委将对基层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进行抽查,对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走形式、搞应付的党支部将予以通报、及时纠正,防止走过场、出偏差。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和民主评议结果(附件4、5)于2022年3月15日前报送至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至bwldangxiao@163.com。

附件:1.党员民主测评表

      2.限期改正通知书

      3.处置不合格党员审批表

      4.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

      5.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情况统计表

中共宝鸡文理学院委员会

2022年3月4日

抄送:校领导,档㈡。

宝鸡文理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2年3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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