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文理学院机关党委党支部工作规范

宝鸡文理学院机关党委党支部工作规范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提升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相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工作规范。


一、党员教育工作规范


1.每学期初,各党支部制定本支部党员学习计划,确定研讨题目。党员要有学习笔记、会议发言提纲。


    2.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每季度召开1次党员大会。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见附件1)


    3.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每月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可进行。(见附件2)


    4.党小组组长召集并主持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议,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习、谈心谈话、批评和自我批评等。未设立党小组的党支部,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每月召开1次党员政治学习、谈心谈话、批评和自我批评等。


    5.党支部每季度开展1次讲党课活动。党支部书记及处级干部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6.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评议和志愿服务等。


    7.党支部每年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


    8.党支部每年对党员至少开展1次警示教育,并进行专题讨论。


    9.各党支部须在每月5日前将有关工作报表(见附件3)报机关党委。


二、党员管理工作规范


1.  落实党员公开承诺制。年初党员要做出书面承诺,党支部每半年对党员践诺情况进行检查。


2.  党费收缴、管理专人负责,建立相应台账。


3.  及时办理工作调动党员的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三、党员发展规范


按照“总量控制,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和有关规定,有计划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1.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由支部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根据申请人表现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组织结合本人表现确定推荐,原则上票数应达到半数以上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2.  对于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支部要以书面形式向全体党员、群众公示,接受监督。


3.  严格按照党员发展规程在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各阶段向上级党委请示报备。


4.  讨论两人以上入党时,必须逐个进行讨论、表决。


四、党建资料管理规范


各类应备资料内容:


1.“三会一课”:会议签到表、记录、学习资料、会议材料、会议决议、党课讲义等。


2.组织生活会:征集意见材料、学习材料、个人总结、会议记录、评议表、评议结果、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党籍处理文件、党员组织生活会材料。


3.党内先进评选:优秀党员、优秀党委工作者、先进党组织申报材料,评选材料和表彰材料。


4.党员日常管理


(1)党员发展:积极分子、发展对象花名册,预备党员、党员花名册、档案。


(2)党费:党费收缴标准、收缴统计表、使用情况。


(3)信息统计: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证明及存根,统计表。


(4)帮扶情况:各类帮扶名册、文件和材料。


(5)党建活动:活动方案、调研材料、总结、经验介绍、相关报表。


                                       机关党委


                                    2021年9月29日


 


 


 


 


 


 


附件1


            党支部党员大会


党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书记或者委员召集并主持。


1、与会人员:全体党员参加。根据内容需要,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可以列席。


2、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发展新党员和接受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5)其它需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3、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


4、会议记录:


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要归档备查。


 


 


 


 


 


 


 


 


 附件2           


                     党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1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党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1、与会人员: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书记或者委员召集并主持。


2、会议主要内容


(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2)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讨论组织生活会方案。


(5)讨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以及党员奖惩。


(6)讨论支部其它工作事项。


3、会议要求:


党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到会的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4、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


5、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要归档备查。

上一篇:机关党委政治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下一篇:机关党群党总支各委员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