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魏安石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宝文理院行干字[2020]2号

关于魏安石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06月16日 14:01 发布部门:党政办公室 点击次数:1325

校内各单位:

魏安石、王红梅、铁锴、王飞、刘飞、张海东、刘刚、克寒秋等8名同志试用期已满,考核合格,经2020612日校党委会研究决定,聘任:

魏安石为音乐学院院长;

王红梅为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

铁锴为陕西省重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副主任;

王飞为音乐学院副院长;

刘飞为物理与光电技术学院副院长;

张海东为地理与环境学院副院长;

刘刚为周秦伦理文化与现代道德价值研究中心副主任;

克寒秋为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办公室主任(副处级)兼财务处副处长。

王红梅、铁锴任职时间自2018年118日起计算;魏安石、王飞、刘飞、张海东、刘刚任职时间自2019117日起计算;克寒秋任职时间自2019年37日起计算。

宝鸡文理学院

202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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