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任爱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经校党委会2021年6月29日研究决定:
一、聘任
任爱红为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副处长、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副主任;
周喜华为教务处副处长、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副主任;
董燕为教务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史建刚为招生就业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马睿为学生处副处长;
郑运平为学生处副处长;
周建宏为研究生院副院长;
王苗为人事处副处长、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能辉为人事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苗亚静为科研管理处副处长;
沈峰为基建处副处级调研员;
陈正社为保卫处副处长;
王向锋为离退休工作管理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陶炜为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
李云为继续教育学院副处级调研员;
刘全定为图书馆副馆长;
李华为图书馆副馆长;
王林为后勤管理处副处长、后勤服务集团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米文科为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张丽为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范林为政法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赵阿妮为政法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赵亮为教育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屈金梅为教育学院副院长;
郝晓辉为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
冯琳为外国语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杨子祁为外国语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罗燕为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杨嘉歆为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薄会颖为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
樊振宇为音乐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李新昌为美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常建博为美术学院副院长;
王欢为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副院长;
周新淳为物理与光电技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陈冠男为物理与光电技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冯海涛为化学化工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王宏江为化学化工学院副院长;
梁文博为地理与环境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王玮为机械工程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王琳为机械工程学院副院长;
张雪亚为计算机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海卫为计算机学院副院长。
二、免去
赵智劳校友会副会长职务;
郝鑫学生处副处长职务;
刘全定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副处长、港澳台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沈峰基建处副处长职务;
郑运平保卫处副处长职务;
王远库图书馆副馆长职务;
陈正社后勤管理处副处长、后勤服务集团副总经理职务;
王红梅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职务;
吕晓伟政法学院副院长职务;
周喜华教育学院副院长职务;
周建宏物理与光电技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万红莲陕西省灾害监测与机理模拟重点实验室副主任职务;
陈聪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科长职务;
史建刚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主任职务;
陈冠男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子祁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处招生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苗人事处师资科科长、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主任职务;
董燕科研管理处综合科科长职务;
樊振宇网络与信息技术管理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任职务;
王能辉保卫处综合管理科科长职务;
王林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物业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三、同意
文昊、钱秀峰、克寒秋、鲁海涛、杨建卫、王应敏、黄兴文、宁义辉、任爱红、马珉、铁锴、杨福荣、刘刚、胡少明、
孟改正、孙新峰、史传龙、任晓锋、刘晓科、王飞、姚刚、王爱丽、杜红珍、刘飞、王冬梅、肖健、宋佃星、张海东、李亮、高晓龙、张文娟、李亚峰、魏俊民、张伟建等34名同志继续任现职。
校长:郭霄鹏
宝鸡文理学院
2021年7月6日
抄送:校领导,档㈡。
宝鸡文理学院党政办公室2021年7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