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韩星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经2025年6月13日校党委会研究决定:

一、聘任

韩星明为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钱秀峰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晓勇为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陕西省重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主任;

张波为政法与历史学院院长、周秦伦理文化与现代道德价值研究中心主任;

任晓锋为政法与历史学院正处级教学督导(非领导职务);

马多秀为教育学院院长、西部农村教育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主任;

孟改正为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院长、陕西省关陇方言与民俗研究中心主任(试用期至2025年10月);

李伟为外国语学院院长;

魏安石为音乐学院院长;

李强为美术与设计学院院长;

刘淳安为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院长;

钱郁为物理与光电技术学院院长;

王晓利为电子电气工程学院院长;

李亚峰为计算机学院院长(试用期至2025年10月);

于奎龙为体育学院院长;

史建刚为学生处副处长;

刘飞为研究生院副院长;

米文科为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

张丽为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

杨福荣为政法与历史学院副院长;

崔丽萍为政法与历史学院副院长;

赵亮为教育学院副院长;

孙立为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试用期至2025年10月);

冯琳为外国语学院副院长;

刘敏为外国语学院副院长;

刘晓科为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

杨嘉歆为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

王飞为音乐学院副院长;

李新昌为美术与设计学院副院长;

姜洪领为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副院长;

周新淳为物理与光电技术学院副院长;

王冬梅为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副院长;

肖健为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副院长;

张海东为地理与环境学院副院长;

王玮为机械工程学院副院长;

张文娟为电子电气工程学院副院长;

吕晓峰为电子电气工程学院副院长;

张雪亚为计算机学院副院长;

樊攀为计算机学院副院长(试用期至2025年10月);

魏俊民为体育学院副院长。

二、免去

韩星明创建高水平大学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职务;

马旺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张红亮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副处长职务;

任晓锋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院长职务;

李强美术学院院长职务;

刘辉经济管理学院院长职务;

史建刚招生就业处副处长职务;

杨福荣政法学院副院长职务;

范林政法学院副院长职务;

刘刚周秦伦理文化与现代道德价值研究中心副主任职务;

胡少明教育学院副院长职务;

崔丽萍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副院长职务;

姚刚美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李新昌美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刘飞物理与光电技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王冬梅化学化工学院副院长职务;

肖健陕西省植物化学重点实验室副主任职务;

李亮陕西省机器人关键零部件先进制造与评估省市共建重点实验室副主任职务。



宝鸡文理学院

2025年6月13日







抄送:校领导,档㈡。

宝鸡文理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5年6月13日印发

上一篇:关于对符合聘任资格和条件的处级领导岗位应聘人员述职报告进行公示的公告 下一篇:关于组织应聘处级领导岗位人员述职演讲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