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8年度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特色项目和示范点项目立项的通知
各党总支:
根据《宝鸡文理学院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实施办法》的规定,经各党总支申报,评审组评审,决定对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特色项目和示范点项目共24项予以立项,其中特色项目15项、示范点项目9项。请相关党总支和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确保项目落地生根,真正发挥示范作用,促进我校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取得实效。
一、项目承担单位党总支书记为项目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组织支持督促项目组按计划开展工作,项目负责人为项目直接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把项目做实,突出特色,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教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真正使每个项目在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中起到助力作用。
二、项目承担单位党总支和项目负责人须与学校签订《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项目责任书》,请于2018年12月28日前到组织部办理责任书签约手续。
三、项目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经费预算和学校财务规定执行,不得将经费挪作它用,不能将经费当做福利发放,要时刻体现共产党员的奉献精神,真正把经费用到服务师生和项目建设中。
四、相关党总支要与项目负责人共同研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避免重复建设,要丰富建设内容,要体现建设特色,要突出工作实效,要充分体现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服务功能。
五、在规定完成时限,学校将对每个项目进行评估验收,对在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中确实发挥作用和效果明显的项目,学校将继续进行资助;对在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中没有发挥明显作用的项目,学校将终止对该项目的资助。
附件:
1.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特色项目立项一览表
2.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示范点立项一览表
3.宝鸡文理学院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项目责任书
中共宝鸡文理学院委员会
2018年12月25日
抄送:校领导,档㈡。
宝鸡文理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8年12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