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我校第三批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培育建设名单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按照《关于开展我校第二批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评估验收、第三批培育建设的通知》安排,经二级单位党组织申报、评审组综合评审、党委会研究,遴选产生了1个学院、18个支部作为学校第三批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见附件)。自本通知发布至2026年12月为培育建设期。各培育建设单位要按照《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坚持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相结合、统筹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整体提升和品牌塑造相结合,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培育创建工作。要创新工作方法,创建平台载体,形成经验成果,发挥典型示范。
2年培育建设期内,标杆院系每年下拨2万元建设经费,样板支部每年下拨1万元建设经费。各培育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党费管理及有关财务管理规定,按照“厉行节约、规范高效”的原则合理使用建设经费,不得用于党建“双创”无关的开支。未经评估验收前,经费报销比例不超过70%,评估验收通过后,报销剩余经费。评估验收暂缓通过的,延期整改半年;最终验收不予通过的,撤销项目并追回拨付经费。
各建设单位于2025年12月底前提交中期建设进展情况报告,建设期满提交评估验收材料和典型案例。学校党委对各建设单位开展项目验收,公布评估验收结果。建设单位所在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加强工作指导,落实必要保障,推广建设成果,确保建设实效,引领带动学校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附件:宝鸡文理学院第三批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名单
中共宝鸡文理学院委员会
2024年12月16日
抄送:校领导,档㈡。
宝鸡文理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4年12月16日印发